关于申报山东省专利奖励资金的通知 | ||||||||||||||||||||||||||||||||||||||||||||||||||||||||||||||||||||||||||||||||||||||||
2016-6-2 | ||||||||||||||||||||||||||||||||||||||||||||||||||||||||||||||||||||||||||||||||||||||||
关于申报山东省专利奖励资金的通知
鲁知函字〔2016〕17号 各有关单位及专利权人: 根据山东省专利奖励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我省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山东省专利奖励资金的兑付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奖励范围 2015年度中国专利奖金奖、优秀奖和第一届山东省人民政府专利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二、奖励标准 依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获得奖励的项目,分别按中国专利奖金奖50万元、优秀奖10万元,山东省专利奖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山东省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2.获奖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或者获奖个人的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专利权人变更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等)。 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 四、受理时间 申领中国专利奖的按照推荐单位(或者提交备案渠道)予以申报,申领山东省专利奖的由“办法”规定的推荐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受理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6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报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打印件,手工填写不予受理。为便于统计汇总,各单位和个人上报资料时,需同时提供电子件。 获奖证书尚未领取的,请于6月30日前到省知识产权局领取。 联系人: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顾雪峰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 邮编:250014 电 话:0531-88198529 邮 箱:guxuefeng@sdipo.gov.cn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5月31日 附件: 山东省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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