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快速预审与优先审查的区别 | ||||||||||||
2024/11/5 | ||||||||||||
专利快速预审与优先审查的区别
与普通专利申请相比,专利快速预审与优先审查均能够缩短审查周期,较快获得专利授权,两者存在一定区别: 1、受理机构不同:专利快速预审由各地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优先审查则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2、适用领域和产业不同:快速预审一般有特定的技术领域和产业范围限制;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相对较广。因此,对于不符合快速预审条件的专利申请,如果着急结案,也可以在专利申请公开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考虑优先审查。 3、办理时机不同:快速预审是在专利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之前,先向各地专利保护中心提交预审申请;优先审查是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之后,且发明需要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办理。 4、审查周期不同:
对于撰写完成准备提交的专利申请,虽然预审的整体审查周期更短,但是其需要保护中心审查通过后,才可正式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由于保护中心的前置审查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快速预审不利于抢占较早的申请日,尤其是对于着急拿到受理通知书,或者还没有完成对应保护中心主体备案的主体,可以考虑优先审查。 综上,申请人应根据自身专利申请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的审查方式,以达到快速获得专利授权的目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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